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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出口食品生产源头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质检食〔2005〕367号)【2017-07-14废止】
发布日期:2018-11-04 08:40:53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食〔2005〕367号
发布日期
2005-10-12
生效日期
2005-10-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17-07-14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进出口,其他
备注
本法规已废止:依据请查看: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7年第54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出口
食品
生产源头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质检食〔2005〕36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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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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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黑农委市发〔2018〕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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