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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05 17:05:41 来源:互联网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167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6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溧水区惠士多超市店销售的标称南京市江宁区御贡坊食品厂生产的熟板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南京溧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博欣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木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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