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陈泽武质疑明年立法强制外卖店及网购店登记的制度,未能覆盖配送期间的食安问题。民署管委会副主席李伟农表示,登记制度会建立约束性规范,即不登记便不能提供有关服务;且“食安法”就食品来源制作、储存运输等一系列有监管机制,登记制度法规会作为“食安法”的补充,补充适用于网购店及外卖店。
外卖配送食安成疑
陈泽武指出,部分网购食品店为家庭式及工场式制作,难以监管卫生;且外卖配送过程亦可能会产生食安问题,认为登记制度需有其他配套法规配合执法。他引述业界意见称,从内地进口本澳的食材经加工后,却不能出口内地,当中因为食品标签规范可能不同,促当局跟进并协助业界解决问题。
李伟农表示,登记制度会朝约束性规范方向立法,即不登记便不能提供有关服务,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登记制度同时设有公示机制,让市民通过民署网页或其他媒体了解相关场所的登记情况。
需实体店接受监管
他指,强制登记法规会作为“食安法”的补充法规。“食安法”已就食物来源制作、储存运输等有一系列的监管机制,强制登记是在“食安法”的基础再作补充,适用于外卖店及网购店。但强制登记法规会排除家庭制作食品后透过不同方式销售的店铺,因为需要有实体店,接受民署权限部门监管,才可确保卫生及运送过程受监管,具约束性。
至于本澳食品不能出口到内地,李伟农表示,现时被禁止出口的多为肉干及蛋黄制品,出口含蛋黄的月饼问题已解决;肉干方面,建议业界可与经济局、民署及海关等部门商讨储存条件及标签展示方面的风险担忧,相信技术性问题可以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