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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天津5批次咸菜被下架、召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8 21:32:06 来源:互联网

 食品伙伴网讯 11月7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在本次的国抽中,5批次食品检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被下架、召回。

 

通报显示,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宜兴埠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天津市豆宝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环(酱腌菜)、酱黄瓜(酱腌菜)、竹叶青(酱腌菜)检出不合格。其中,地环(酱腌菜)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检出值为4.72g/kg,酱黄瓜(酱腌菜)、竹叶青(酱腌菜)检出糖精钠超标,检出值分别为0.458g/kg、0.428g/kg。

 

根据《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腌渍的蔬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允许添加的最大量为1.0g/kg,糖精钠允许添加的最大量为0.15g/kg。

 

另外,王连军销售的标称天津市贵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宫廷黄瓜(酱油渍菜)和天津市北辰区颖轩食品店销售的红油港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加入食品以延迟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造成的。防腐剂使用不当会有一定副效应,长期过量摄入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天津北辰区、蓟州区、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部门及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抽5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 (2018年第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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