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网络食品 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 (2021年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网络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共涉及大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网络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共涉及大商天狗网、淘宝网和天猫网3个网络销售平台,主要品种为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糕点,共10大类,合计抽检71批次,不合格食品1批次,合格率98.59%。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食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网络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结果信息

 

表1 网络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x

 

表2 网络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2:风险提示.doc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3日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