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1期)

近期,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凌河区3家餐饮经营户加工的油条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凌河区晓辉饼店、凌河区康胖子面食店、凌河区石桥子露天农贸市场赵志林

近期,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凌河区3家餐饮经营户加工的油条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凌河区晓辉饼店、凌河区康胖子面食店、凌河区石桥子露天农贸市场赵志林早餐点2021年5月11日加工经营的油条经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分别对上述三家餐饮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系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所致该批次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现该经营户已启动问题食品召回程序。同时督促经营户加强落实员工培训规范操作,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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