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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涉旅”餐饮单位逐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28 16:18:10 来源:互联网

夏季气温高、湿度大,暴雨洪水多,适合致病微生物生长繁殖和野生蘑菇生长,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

 

为加强夏季餐饮服务及旅游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预防来连游客及本市消费者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涉旅”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8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对几家“涉旅”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敞开式大排档用模具防蝇

 

在位于星海湾浴场的华锐海鲜大排档和海域咖啡厅,展台上摆满了各种食物仿真模具。

 

其负责人曹正兴介绍,以前待加工的食材使用防虫防蝇罩,但偶尔还是会有苍蝇钻进去。改用模具后,待用食材存放于冷藏柜中,在落实防蝇措施的同时,更加不用担心食材被苍蝇叮咬污染了。

 

另外,他们每天早上都组织服务员对后厨加工区域进行复检,确保餐用具清洗消毒到位,还按要求对当天采购的肉类及海鲜新鲜度进行感官查验。

 

  4D管理模式使食品安全精准可控

 

随后,执法人员检查了位于高新园区七贤岭森林公园旁边的御府国际酒店和以经营水库淡水鱼和小海鲜为主的龙塘鱼馆农家乐。

 

在御府国际酒店,正好赶上他们接待50人的会议团餐。据行政人事部经理吕伟介绍,该酒店厨房采取4D食品安全先进管理模式(整理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保证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备餐、餐具清洗消毒等全过程精准可控。

 

所有原料、成品、人员、工具容器全部按颜色、时间、规定区域管理,保证团餐食品供应安全。每次接待团餐,他们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高新区辖区内有4个旅游景区、8家团餐酒店及16家农家乐,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了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户一档监管档案,强化餐饮服务日常监管、量化分级、食品监督抽检等工作。

 

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等制度,规范加工操作过程,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工作,且不间断地巡查检查,做到问题不过夜,全力保障旅游群体饮食安全,取得明显实效,今年以来,未发生餐饮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了全区旅游餐饮食品安全。

 

5家问题餐饮店已立案调查

 

本次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主要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以及旅游团队供餐单位,农家乐(渔家乐),承接大型聚餐活动较多的宾馆酒店和社会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围绕原料采购,加工贮存,交叉污染,餐具和工用具消毒,人员健康等关键环节开展。通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操作行为,并提出要求,禁止餐饮单位加工经营野生鲜蘑菇,不符合规定的河豚等。

 

落实《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和小餐饮的许可规定,严格许可管理,严禁无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依法履行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审查、实名登记、公示相关信息等义务,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线下核查,督促依法依规从事网络餐饮服务。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与现场指导,监督指导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加强食品操作环节的安全管理。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对于监督检查结果判定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要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活动;涉嫌犯罪的,要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旅游团餐接待单位81家,旅游景区餐饮单位447家,农家乐(渔家乐)269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已立案5件,将从重从严处罚,案件正在处理过程中。

 

下一步,我市各地区(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并督促餐饮单位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做好外地游客的海鲜类食品风险提示,提醒游客谨慎食用生食海产品、甲壳类海鲜等高风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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