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386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 (2021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共23大类,合计386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3批次,合格率99.22%。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食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

 

   表1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x

 

   表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2.风险提示.doc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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